昨日連上Ptt的Book版,應該是上班族Po的一篇文章,說當學生最愛、最有時間,也最有耐力看書,可惜沒什麼閒錢買書。現在終於靠自己賺錢了,反而沒時間、沒精神、沒體力看書了,有也是斷斷續續,一本書得好幾天才能看完,真是諷刺。因為書櫃中擺太多沒看完的書,越發覺得自己墮落,所以也不太敢買書了。
        這讓我想到,大學時總有一堆事想做,但要完成的事都得花錢,譬如很想學畫畫、學樂器...很多,因為不想也不能跟爸媽開口要錢,於是只好安慰自己,沒關係,等以後自己賺錢就可以想學什麼就學什麼。結果,現在呢~一下班就癱了,洗完澡、吃完飯,眼皮就快闔上了,趁就寢前看幾頁書,始終奉行「三日不讀書便覺面目可憎。」以前的我,絕不可能做這種事,完美主義作祟,一本書當天沒看完,隔天很難順暢地接下去,失去一氣呵成的快感,前面的情節多少也會遺忘。完全失去年輕的熱情了,學習的衝勁已經不曉得躲到哪裡去了,還很慶幸自己保持每天看書的習慣,真是可悲。想不到,竟有人跟我深有同感。
        人生似乎總是在跟得失拔河。就像今天回到家,跟我媽宣布明年要拿儲蓄險去念書,媽媽又如以往搬出一大堆家訓,說我以後會後悔,一年少賺五十萬,又比人家慢兩年退休,沒考績沒年終。Who cares??即使考上私立研究所,我還是要留職停薪去念書。什麼是最重要的?我想開始為自己而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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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eautys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